2010年5月17日 星期一

三部曲之二:旅行的熱戀


第二部



每個人要是可以選擇自己要牽那一雙手的話。



或許幸福就不存在了。



我一直這樣覺得。



『幸福,來自於一點不完美。』







那一天起床的時候,突然覺得自己可以就這樣死去,當我認真活在每一個當下的時候,似乎任何時候死去也不會有遺憾。



只是我想起來,他可能會為我掉眼淚的時候。



我就覺得應該要努力的活下去,很久很久。







是他硬闖進我的生命裡的,活生生撥開我的世界,然後一臉蠻不在乎的坐下,賴著不走。我想不到有人臉皮可以厚到這地步,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以外,要送東西給我還不準我拒絕,要約我出門也不管同不同意,站在我家門口可以一整天不吭聲。



就一直等著。



從早上第一通電話開始,他說要約我吃午餐,這不是第一次,也不是我第一次拒絕,但是他過不久就會出現在我家門口。



準時十二點時按電鈴,就算我不回應,他按三聲後就放棄,卻僅僅只是放棄按電鈴而已,因為他從門口的鞋子就可以知道我並沒有出門,只是不想理他。



我沒見過這麼霸道的人,就拿著一本書,坐在我家門口看了起來。



當有鄰居走過的時候,他也不會害羞或不好意思。



「我在等裡面的美女陪我吃飯阿」他總是這樣大聲的跟鄰居介紹他的目的,其實是講給我聽的。



兩點,電話響。



「你要不要吃下午茶?我三點在你家等你喔。」其實他早就在門口了。



五點,電話響。



「你要不要吃晚餐?我六點在你家等你喔。」他其實一直都沒走,還懂的自己帶乾糧來守時。



九點,電話響。



「你要不要吃宵夜?我十點送去你家喔。」然後在九點半的時候會離開一下,十點帶著香味按電鈴。



一個禮拜,整整一個禮拜都是這樣的反覆。







「你那時候怎麼那麼無聊?」我問,面對著嘴邊有一條拉麵的他。



「蛤?」



「為什麼要一直等我?」



「因為那時候很喜歡你阿。」他說,一點都不覺得害羞。



而我的臉已經紅透。







第一次跟他出門,實在是我受不了一整個星期都在家的日子,加上冰箱已經空空如也,不得不出門採購。



「我不跟你吃飯,但你可以載我去買東西。」我說,不容他反駁。



但他整張臉笑開了,像太陽一樣,像是下了一個月雨的台北天空,突然在某天週末晴朗了起來,那溫暖又稀有的日照穿透了厚重雲層,撒在大地上。



在早上十點的時候,曬乾了我整個星期的鬱悶。



結果我們不只買了東西,還吃了午餐,加上看了場電影,還有下午茶與晚餐一起吃掉,連宵夜都買好了,而他抓住了我的手。



「當我女朋友好不好?」



他說,等了一個禮拜的時間,比別人一個月的等待還漫長,只為了這句話。



我沒有回答,卻忘記呼吸。



當他臉靠上來,我差點尖叫,但是他卻將頭別過,雙手已經繞到我的背後。



將我緊緊抱著。







他出現在我生活的每個角落,我已經分不清是我腦袋想起他,還是真的見到他。



還沒下課就看見他在門口對我揮著手,笑的像孩子似。



晚上倒垃圾時就看見他站在門口,一把搶過垃圾,好像是寶物般的興奮著。



一大早出門就看到他手裡拿著兩個安全帽,像是昨晚就已經在等著。



喜歡的電影剛上映,就可以發現他在線上傳給我的時刻表。



他的手心總是很溫暖,不知道為什麼的即使是冬天,他的手卻一點都不會冰,夏天時,也不會燥熱的難過,我問過他幾次,卻只收到他的微笑。



他的吻總是太過溫柔,親親的點上慢慢的滑動,像寵壞的孩子沒有目的,也沒有結束,舌尖帶著企圖卻不敢實行,迂迴了半天還是在唇邊遊移。



他的擁抱總是來的突然,在大街上沒來由抱住我,在我下課的路上從後面驚喜的抱起我,在我們一起看電視時又突然的向我擠靠過來的摟抱我。



他從沒拒絕過我的要求,卻也沒問過我什麼意見,如同我無法拒絕他一樣,也很少說自己的事。



「你不會好奇我的事嗎?」我問,忍不住。



「你想說的話就會說了阿。」他說,理所當然。



僅管如此,我還是很少說自己的事。







大部份時間我都是在家的,在遇到他之前。



並不是不愛出門,只是不喜歡在這城市中獨行,非必要的情況下,我願意一個人做任何的事,網路的方便,也讓我許多東西不需要出門就可以買到,更大大的降低了我出門的頻率。



我的世界用一種難以想像的方式在進行著,每天的上課沒有厭煩也沒有喜歡,下課後的生活也不精彩也不期待,無聲的進行著很多事,如同我不會像別人所說的害怕一個人孤單,所以在整個房間大聲的放音樂一樣。



寧願極安靜的渡過每一個夜晚,也不要喧鬧著不安。



突然的我想起他第一次邀約我時說過的話。



那是在一個天氣很好的午後,太陽大的似乎永遠不會消失,在這樣的天氣裡我喜歡在草皮上躺著,不撐傘也不遮掩,戴著墨鏡看著天空,一整個下午這樣子過,不厭倦。



遠遠傳來的嘻鬧與我無關,卻揮之不去。



然後我感受到身邊似乎有人一起躺下,我想轉頭,又不想改變現在的姿勢,於是我放棄去知道那股帶著喀什米爾木香味的人會長什麼樣子,想專心的享受我的時刻。



當天空上第七朵雲飄過的時候,身邊的喀什米爾木香味站了起來。



他的臉在我頭上,俯瞰著我,腳邊還有些乾草,手上拿著一個看似全新的黑色包包,背著光看不清他的表情,而我還在驚訝的時候,他已經開口了。



「我想帶你去旅行。」他說,聲音帶著磁性。







他帶我去買了一個包包,黑色亮皮的,有兩個扣環和圓形開口,拉鏈是亮銀的,跟他的是同一款,沒有問我什麼就幫我買下,然後在某個星期五晚上拿給我。



「明天就背這一個吧。」他說,動手幫我把行李塞了進去。



從此以後我就一直用這個黑色包包,原本的花紋包與許多的側背包都被我送給朋友了,我越來越覺得後背包的好看,和適合我的生活。



每次背起這個黑色包包的時候,我就會想起他在替我收拾行李的背影,還有他身上散發出來的喀什米爾木香味。



我的足跡開始出現在這個城市之中,留下一點記錄。因為他總在每個午後就開始安排晚上的行程,在每個星期五的晚上就準備好行李帶著我遠行。



在這城市居住幾十年,卻不像是在這生活過一樣,他帶我去的地方都是我從來沒聽過也沒見過的,如果不是有他的手牽著我,我想我一輩子也不會踏進那些世界。



「這是我的世界,歡迎你。」他說,張開著雙手,未知又神秘。



有時候我真的害怕自己是不是做錯了選擇,卻發現我其實沒有選擇過,從一開始就是他一手安排的好戲。



唯一的選擇,就是相信自己的心。



往前,抱住了他。



「我喜歡旅行。」這是我第一次說自己的喜好。







將自己的心交出去向來都是件冒險的事,而我一直以來都很少冒險。他緊緊牽著我的手像是告訴著我不用害怕,有他在。但我的冒險 其實就是對他打開心房。



害怕改變的生活,就像當初害怕開門看見他還坐在門口等著我一樣的令人手忙腳亂,我不知道該用什麼表情面對正在我家門口等著的他,如同吻後我不知道用什麼表情來面對正在大大微笑的他一樣,還有做完愛後他輕撫著我的頭,靠在他胸前聞著喀什米爾木香味時,我不知道我是什麼表情。



但是總是令我安心。



雖然我也不知道我安心是什麼表情。



「戀愛的人要怎麼知道自己正在戀愛呢?」我問。



「看你跟他一起旅行的時候會不會想要回家。」他說,不假思索。



我曾經將這問題問過很多人,甚至像是打招呼一樣的問過身邊所有的人,卻沒有一個讓我信服的答案。



而他的答案是我唯一記得的。



我想每個人在很愛一個人的時候,都會有一種永遠的想法,如同一趟旅程如果很令你喜歡的話,就會希望這次旅行永遠都不要結束。



雖然不可能,但還是想。



「你為什麼這麼喜歡我?」我又問,戀愛中的人是不是都很愛問問題?



「那你為什麼第一次跟我出去時就愛上我?」他說,眼裡帶著曖昧。



我臉又紅透,這問題不管問幾次都會令我臉紅,不知道是因為被看穿心思而惱怒還是他的理所當然令我羞赧。



甜蜜兩字,用在感情上真的是貼切不過。



心痛亦然。





當我知道消息之後,我就覺得『旅行』這件事變的很沒有意義,真正有意義的事隨著他的離開而消失了。



「一起旅行吧。」電話旁那個男孩邀約著。



某個雨天故意不帶傘的我遇見了他,站在牆角像隻落魄的小貓,刻意的脫掉鞋子用右手接著雨水,想知道曾經他是不是也在這樣的雨中做出那種決定的。



我答應了男孩的邀請,然後我們一起逛街時我發現了一個白色包包。



「好美。」我心裡這樣想。或許是因為極度想擺脫黑色包包的束縛,我對於相反的事開始產生了戀慕。



然後我買下,但男孩買了一個黑白方格的,突然很適合他的狀況。



交界,呵。



我心裡笑了一下,為自己有這愚蠢的想法感到可笑。些微變質的情緒,從男孩看我的眼裡透露出來,我沒戳破,也任由他去感受。然後心裡想著黑色包包。



我想,如果白色包包用的很舊,或許就會變成黑色的吧。



自私的我這麼想著,火車外下起了雨,沒有陽光。













(二部曲完)





我第一部後來入圍了,第二部在這投票在這投票,閒閒的可以幫忙一下。至於第三部不管有沒有入圍到時都會貼,我個人超愛三部合在一起的,絕對會讓大家嚇一小跳的。





回味第一部,你會發現很多有趣的事。